量值在本規(guī)程規(guī)定的極限范圍內但超出了水表額定工作條件范圍的影響量。
(注:如果額定工作條件沒有對某個影響量做出規(guī)定,則該影響量為一種擾動。)
額定工作條件:
給定了影響因子數值范圍的使用條件,在此條件下水表的誤差應在*大允許誤差內。
參比條件(參考條件):
為了測試水表的性能或對多次測量結果進行相互比較而規(guī)定的一組影響量的參比值或參比范圍。
極限條件:
包括流量、溫度、壓力、濕度、電磁干擾等影響量的極限值,在這個條件下,水表應不損壞,當水表隨后在其額定條件下工作時,其計量性能應不降低。
受試設備EUT:
接收性能試驗的整體水表、水表的組件或輔助裝置。